學校辦理推廣教育應以服務社會為原則,並審酌成本辦理,收費及鐘點費支給基準,由各校定之。
國立臺灣大學資訊系統訓練班(以下稱本訓練班),依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發布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第十七條第一項辦理:學校辦理推廣教育應以服務社會為原則,並審酌成本辦理,收費及鐘點費支給基準,由各校定之。經費之收支,均應依學校會計作業程序辦理。
※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,因故申請退費,應依下列方式辦理:
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
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
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。
【三分之一課程】申請期限說明:為避免爭議,請學員詳看以下計算說明,逾期將無法受理。若學員擔心漏信問題,請Email:train@csie.ntu.edu.tw後,於上班時間來電確認(02)3366-4888#259 。
一、實體課程
(一)平日夜間班、假日班及寒暑假密集班:每期上課總時數30小時,每期上課10次,每次3小時;依退費辦法,三分之一時數為10小時,應於第四次上課之第一個小時內申請。為提供學員便利性,本訓練班以「至多上完四次(12小時)」為標準,請於第五次上課前將退費/延期/轉班文件寄至本班電子信箱。
(二)假日專題班:每期上課總時數10小時,每期上課5次,每次2小時;依退費辦法,三分之一時數為3.4小時,為提供學員便利性,以「至多上完二次(4小時)」為標準,請於第三次上課前將退費/延期/轉班文件寄至本班電子信箱。
(三)電腦組裝課程:每期上課總時數12小時;依退費辦法,三分之一時數為4小時,學員至多可上四小時,需通知講師離開班級,並將退費/延期/轉班文件寄至本班電子信箱。
二、線上課程、數位實體混成課程
以一期八週課程為例,依退費辦法,三分之一時數為2.67週,為提供學員便利性,請於各班開課日起3週內,將退費/延期/轉班文件寄至本班電子信箱。
本校退費一律由學校主計室、基金組與審核組審查退費文件無誤後,再由總務處出納組以匯款方式進行退款;自收件後預計3-4 週內可匯入指定帳戶,如逾4週仍未收到款項者,請與本班聯絡。退費管道如下:
受款人帳戶為郵局、華南銀行、玉山銀行帳號:無需扣除銀行手續費。(本校與此三家銀行有簽約關係,退費可透過銀行直接撥款則不會產生手續費)。
受款人帳戶為其它銀行帳號,需同意銀行跨行轉帳手續費30元將自退費款項直接扣除。(若是華銀、郵局、玉山三家以外的銀行,就需透過跨行轉帳,因此會衍生跨行手續費)。
本訓練班體恤學員臨時行程變動無法上課,或程度不同的學習困難,故提供延期保留或轉班的方案;有關延期保留或轉班的申請時效及相關規定,由本訓練班訂定之。
申請延期保留、轉班或退費,儘能「擇一」辦理。
申請延期保留、轉班或退費之期限皆為「全期三分之一課程內」,逾期請恕無法受理。
申請「延期保留或轉班」而保留學籍者,可於「半年內」申請移轉至任一門學費等值的課程;唯所繳學費已於原課程入帳,故無法申請退費;且請自行妥善保管在原課程即已開立之收據,若遺失無法重開。
一旦申請延期保留或轉班後,無法再因其它理由申請再延期保留或再轉班。
申請轉班的學員,請於轉班後之課程開課日時間,準時前往指定教室上課;若未出席將視同放棄上課資格。
申請延期保留的學員,請於原課程開課日起六個月內,確定好新的上課期數後儘快於開課日前通知本訓練班(Email後請於上班時間來電確認)。並請準時於開課日前往指定教室上課;若未出席將視同放棄上課資格,敬請留意!